广东省推动X证书纳入“3+证书”高考、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考试、高职自主招生等适用证书范围
为推动1+X证书制度的实施,2021年11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做好“1+X证书制度试点”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生参加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补报名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将X证书纳入“3+证书”高考、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考试、高职自主等适用证书范围,并单独为获得X证书的中职学生开通“3+X”高考报名通道,中职毕业生凭X证书获得参加升学高职院校的高考机会。
2022年5月,广东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》,对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自主招生的,明确将X证书纳入中职学生报考资格条件,对取得相关X证书的考生,报考普通高职自主招生、现代学徒制可免参加职业技能考核。
何谓“3+证书”高考?
2021年10月,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,组织实施“3+证书”(即全省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文化科目考试)+相应专业技能证书考试招生工作,招生对象为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并已取得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(含职业高中、中专、成人中专、技工学校)应往届毕业生。
“3+证书”考试招生包括高中起点专科、高中起点本科两个批次,由各院校根据“3+证书”考试制度的要求,单独编制并公布“3+证书”考试招生计划,实行单独门类招生录取。省招生办根据全省考生情况、院校计划总量情况等综合考试,确定“3+证书考试”各批次文化科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参加“3+证书”考试的考生,实行“考后知分填报志愿”。考生根据所拥有的证书情况、文化科目分数、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,按要求填报录取志愿。考生通过“3+证书”考试渠道,也可实现升学本科层次职业院校。
(广东省教育厅)
辽宁省科学制定1+X书证融通路径与规则
辽宁将书证融通作为X证书在本省稳步实施的必由之路和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。坚持问题导向、成果导向,制定基于学分银行“认证单元”的学习成果转换规则,遵循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要求,从知识、技能、能力、职业素养和价值观四个维度,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拆分、比对、补充、完善,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行业产业岗位技术标准的对接与融合。
一是拆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技能要求。按照“技能最小单元化、考核可量化”的原则,对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职业技能要求进行颗粒化拆分和系统化重组,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等级标准的职业技能要求。形成适应教学规律、体现职业岗位(群)特定能力要求的若干个清晰、可量化考核的技能点。
二是制定学习成果认证单元。依据职业岗位(群)能力标准建立认证单元库,明确评价标准和学习结果。根据拆分形成的若干技能点,制定可操作、可量化的评价标准;依据成果导向教学理念,按照国家专业教学标准,在技能点中补充知识点和能力点作支撑,形成对应教学目标的学习结果。
三是达成职业技能等级要求与课程学习结果之间的转换共识。按照“政府主导、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”的原则,社会评价组织与学校就认证单元、教学实施过程、考核评价等达成一致,取得相关认证单元的学习成果后,可直接获得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;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习成果,可以免试相应课程。
四是修订人才培养方案,重构课程体系。按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认知规律,对比认证单元具体要求,修订培养目标,重构课程体系,补充、强化、拓展课程标准,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完全融入到人才培养过程中。
五是组织教学实施,按照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实施教学,引入行业企业优质实训资源开展实践教学,将认证单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教学过程中,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要求与培养目标同步达成。
六是开展学习成果转换,遵照书证融通考核评价标准,实施课程考核,对考核合格的进行相应学习成果认定,认定结果同时作为证书培训和课程教学的“双成果”,实现1与X的有机统一。同时,将学习成果存入学分银行。
七是印发《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书证融通工作的通知》,全面开展书证融通工作,召开书证融通工作部署会,解读书证融通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,并提出具体要求。拨付专项资金500余万元用于支持书证融通标准研制、推广应用等工作的全面开展。
目前,辽宁省已出版《职业教育1+X证书书证融通开发实施指南(试行)》,公布75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习成果认证标准,开发1885个认证单元,覆盖1.2万个技能点,87所职业学校的410个专业参与1+X书证融通工作。